美国广泛发起和参与开放性大规模科学计划[2],整合国际优秀人才,应对大规模、复杂性科学问题,为美国科学家搭建合作平台,促进科学突破发生,保持美国科技领先地位,例如,美国发起了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人类基因组计划(HGP),参与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全球分布式网络—全球对地观测系统系统平台(GEOSS)等。
美国参与或发起国际大规模科学计划的流程为:首先由科学界评估美国参与或发起该计划的科学影响,其次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和能源部(DOE)等资助机构对科学影响和资助成本进行评估,最后由联邦政府综合项目的科学、外交及经济影响进行决策。经确定需发起或参与的大规模科学合作计划由美国国内的牵头机构与合作伙伴在合作目标、组织协调机制、实施计划、成本分担和成果共享等方面达成一致。
美国是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的特殊观察员国,有权参加理事会的受限制会议、讨论核心设施大型强子对撞机项目(LHC)的事务。美国共资助了5.5亿美元用于LHC建设,包括:DOE提供了2.5亿美元的资金、价值2亿美元的设备和材料,并设立高能物理学研究资助计划;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资助了8100万美元资金用于建造ATLAS探测器和CMS探测器,美国费米国家加速器实验室(FNAL)和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BNL)参与了LHC加速器建设。
当前,全球科技合作从“无界”到“有界”,一是全球科技发展“去全球化”趋势凸显,各国科技创新和应用更加强调本土化和自主化。二是大国博弈下的技术封锁与“脱钩”行为愈演愈烈,正在人为地割裂全球创新网络,科技体系日益碎片化。总体来看,我国“十五五”时期的国际科技合作环境充满高度不确定性,传统的合作格局正在被打破,新的合作格局与模式亟待探索与重构。借鉴美国经验,可从以下三个维度布局。
一是以人才为核心,重塑国际科技合作能力。一方面,新的合作网络由人才搭建,新的合作模式也需由人才开展,须将人才置于关键位置。政府与科技界应协同发力,加大对科技人才参与国际合作的支持力度,着力培养一批具备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在新格局下有效开展合作与竞争的顶尖人才,加速构建以我为主、多元共赢的新型合作网络,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核心支撑。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科技发展步入“无人区”,科研人员不仅要解决技术问题,更要成为合作规则的探索者和制定者。应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深度参与国际科技治理,探索一套适应新发展阶段、能够引领未来方向的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新战略与新政策。
二是以组织为平台,提升国际科技治理话语权。 一方面深度参与现有组织,鼓励和支持人才在关键国际科技组织中争取领导席位,深度参与其议程设置、规则制定和标准推广,有效维护我国科技利益。另一方面围绕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绿色能源等前沿和新兴领域,依托我国优势,牵头或联合发起新的国际科技组织与联盟,主导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新平台。
三是以计划为抓手,引领全球前沿科技发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如深空探测、生命科学、气候变化等,整合国内相关领域科技力量,主动发起和主导若干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吸引全球顶尖科学家共同参与,提升我国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核心地位。
[1]数据截至2023年,https://www.ansi.org/resource-center/annual-report-2023/annual-report-2023-ansi
[2]美国将大规模科学计划分为开放性和非开放性两种,非开放性计划通常与国防军事直接相关,通过集结美国国内研究力量完成。
作者 | 中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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