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管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介绍及启示

前 言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主要负责美国基础研究资助管理与研究人才培养,下设国际科学与工程办公室负责国际科技合作。本文将对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人才培养、合作网络建设等方面的科技计划进行介绍,总结启示与经验,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提供参考与决策支撑。


一、向不同国家个性化开放基础研究科技计划



NSF将其基础研究科技计划向国际合作伙伴开放,以补足自己优势领域的弱点,在新兴前沿热点领域开展广泛的强强联合。


NSF与其他国家研究资助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向合作国家个性化开放基础研究科技计划,支持美国与合作国家的研究人员在自行达成合作的基础上由美方研究人员申报美国科技计划资助。且不单独设置国际合作部分的资助预算,国际合作项目申请需与国内项目竞争,NSF仅支持美国部分的成本。其开放程度呈现两大特点:一是与政治经济利益关系紧密程度相关,二是与合作国家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相关。


目前NSF资助计划向英国、法国、瑞士和以色列开放程度最高,几乎遍及其基础研究资助的七大板块,数量最多。向加拿大、德国、罗马尼亚等国家开放的次之,开放部分板块的部分研究资助计划。另外还向印度、意大利等国家开放个别板块的个别计划[1]


合作项目采用单边审查[2]模式,审查方式根据牵头机构确定方式分为以下三类:一是NSF担任牵头机构组织单边科学审查,主要是与印度、捷克共和国、加拿大、意大利、以色列、爱尔兰等的合作,以及向法国、德国等国开放的计算神经科学计划、安全可信网络空间(SaTC)计划等。NSF一般组建3-10个该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合作国家的专家可以作为小组成员参与评审,但NSF计划管理官员拥有最终决定权。二是根据国际合作项目的分工,由承担工作或预算份额大的团队一方所在国的资助机构担任牵头机构进行单边科学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与非牵头机构的计划管理官员讨论共同决定是否资助,主要是向英国和德国开放的多个领域的资助计划。三是轮流担任牵头机构进行单边科学审核后双方计划管理官员对科学审查结果进行讨论决定是否资助,主要是向法国和瑞士开放的多个领域的资助计划。


开放的NSF科技计划不单独设立国际科技合作资金,国际合作项目提案需与同期收到的国内不进行国际合作的提案竞争。NSF根据项目提案中的合理预算确定资助金额,且仅支持美国科学家的成本,合作伙伴的成本由对应国家的资助机构资助。


成功获得资助的项目需在其著作等成果中注明受NSF和合作国家资助机构资助,按NSF和合作国家资助机构要求进行成果公开和数据共享,并在两国达成的科技合作协议要求下进行知识产权的归属协商。


以美国和印度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中对知识产权的约定为例:双方均有非专属、不可撤销、免版税的许可:翻译、复制和公开分发合作产生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期刊文章、报告书籍等。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每一方在其领土内均享有对合作活动中创造的知识产权进行开发或发放许可的权利。在其领土外的权利应由双方根据对合作活动的相对贡献、以及法律和知识产权等因素另行协商。


二、共同挑战领域的应用研究合作


NSF通过搭建跨学科、解决全球共同挑战的互补合作平台——全球中心计划(Global Centers),整合参与国独特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资源,促进应用研究的进展,推动研究成果在各合作国家的认同与应用。


该计划由NSF与加拿大、日本、韩国、芬兰和英国的资助机构达成合作,共同资助全球挑战领域的跨学科应用研究多边合作。2024年的资助主题是“通过生物经济应对全球挑战”。该计划重点支持单个国家不能完成的科学挑战,鼓励尽可能多的合作伙伴国家参与,要求研究成果可以在区域或全球范围内应用,且在资助期结束后研究合作网络仍然可继续保持交流合作。


资助申请。美国高等教育机构和非营利研究机构组织自行与伙伴国家的机构或研究人员达成合作意向后组成申请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必须包括至少一个美国机构与至少一个有资格获得五个伙伴国家之一资助的机构或研究人员,可以包括多达五个伙伴国家的机构或研究人员,也可以包括其他非伙伴国家有自有资金来源的机构或研究人员。各参与国分别确定一名牵头人员向各自国家的资助机构提交申请。


审查程序主要由NSF主导。除日本单独进行评审外,其余国家的资助机构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联合体中的美国牵头人员向NSF提交项目申请方案。由NSF组建包含合作国家派出的审查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根据NSF的审查标准对申请方案进行科学、社会价值审查。各合作国资助机构根据NSF的审查结果决定是否资助以及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NSF向项目联合体中的美国机构提供4-5年、最高共500万美元的资助,伙伴国家资助机构将同时给予自己的研究人员相当的支持。2024年,共6个合作项目得到资助,NSF与五个伙伴国家一起为该计划提供了8200万美元的资助。


三、国际合作人才培养与网络拓展


NSF通过设置国际合作研究网络加速计划(AccelNet),接续资助已获得NSF研究资助的研究人员开展国际合作,培养研究人员国际合作能力,建立新的国际研究合作网络,并通过跨学科、跨地区的研究交流合作解决重大研究挑战。


AccelNet计划于2019年启动,由已获得NSF资助的研究人员(不包括企业研究人员)申请,组建的合作网络至少包括三个组织或机构,且其中一个在境外运营。每个研究人员只能参与一个提案。不支持扩展现有国际合作网络、将合作扩展到新领域或只是在国外建立研究业务。


计划分为规划和实施两类,研究人员可申请网络规划资助,完成相关规划后申请实施阶段的资助,也可直接申请实施类资助。


规划类:NSF提供1-2年最高30万美元的资助,支持美国PI寻找可以组成新国际合作网络,拥有相同或协同研究主题的机构或组织,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就如何运营这个网络进行规划。该类资助资金仅可用于美国或国外网络成员的差旅费用,以及4名网络代表成员参加NSF获奖者年会的费用,不可用于研究。


实施类第一阶段:NSF提供3-4年最高150万美元的资助,支持美国PI:(1)确定网络合作伙伴以及各网络伙伴的研究主题和需解决的知识差距等,(2)协同各网络合作伙伴的现有研究及教育资源、基础设施及工具、数据和协议等,为下一阶段的加速研究工作进行计划和准备,(3)为网络制定明确的协调和管理计划并组织网络活动,并确保当无法获得该计划下一阶段支持时合作网络仍可持续存在。该阶段的资助资金仅可用于美国或国外网络成员的差旅费用,以及4名网络代表成员参加NSF获奖者年会的费用,不可用于研究。


实施类第二阶段提供1-2年最高35万美元的资助(若资助不能覆盖计划的研究工作,NSF不提供该计划下的延续资助),资助在第一阶段前18-24个月凝练出研究问题的合作网络开展互惠互利的协同研究。研究问题需与网络成员以往研究不同,且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和变革潜力。该阶段的资助资金可用于美国或国外网络成员的差旅费用,以及全职研究生研究助理的劳务费用或学费等。


四、学生国际研究经验计划


NSF实施的学生国际研究经验计划(IRES)通过资助理工科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国际研究活动,培养具有世界一流技能和国际视野的下一代科研队伍,增强美国的长期竞争力。


该计划由正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的美国项目负责人向NSF提交申请,申请材料需包括合作信、合作方身份资料等。已获得NSF资助的国际合作项目也可申请。申请提案需包含详细的学生招募计划,学生必须是美国公民、国民或永久居民。NSF对提案组织择优同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获得3-5年、每年15万元的支持以开展每年至少5名学生在合作国际地点进行至少一个月的研究交流。资金主要用于参与IRES项目的美国学生津贴(每周600-700美元)、学生在国外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和国外讲师指导酬劳等。


五、与欧洲的短期交流计划


NSF与欧洲研究理事会(ERC)签订促进双方年轻研究人员互动的合作协议,为双方具有互补优势和共同研究兴趣的研究人员建立联系,交流不同领域的研究进展,开展协同研究合作。


该合作协议下的交流计划分短期研究访问(6个月以内)和长期研究访问(6个月至1年)两类。具体程序为:由ERC收集具有接待NSF资助人员需求的欧洲研究小组名单与联系方式。获得NSF资助的研究人员可根据ERC提供的名单联系其感兴趣的研究小组,双方达成合作意愿后由美国研究人员向NSF申请资助,经NFS审核通过后由ERC进行审核决策。经费资助方面,NSF提供美国研究人员往返交通费用,ERC提供访问期间的相关费用。


六、经验与启示


一是加强官方合作渠道建设。NSF与科研水平突出国家建立合作关系,专门设立国际合作研究网络加速计划(AccelNet)拓展新的合作网络,与欧洲研究理事会(ERC)为双方研究人员取得联系建立渠道,构成了建平台、搭桥梁、强源头的闭环,构建了稳定的合作生态。这是当前大国博弈加剧、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合作不稳定,合作格局重构的解题思路之一。我国官方资助机构可加强国际沟通,建立合作平台,搭建合作桥梁,为科研人员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合作支持。


二是不断完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机制。建立科学、高效、清晰的项目评审立项机制,是资源向最具潜力和价值的合作项目倾斜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是交流合作长期、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可借鉴NSF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评审机制,探索与更多合作伙伴建立单边评审机制,使项目立项评审更加简洁高效。同时,完善经费使用与监管制度,适应跨国合作的复杂需求,同时保障资金安全与合规;构建以成果为导向的动态评估与反馈体系,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合作的整体效能与质量。


三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人才梯队建设。人才是国际科技合作的核心驱动力。应系统性地加强国际化人才梯队建设,构建一支结构合理、能力卓越、具备全球视野的科研队伍。重点在于: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走出去”和“引进来”,通过联合培养、访问学者等项目,为其参与国际前沿合作创造机会;着力培育战略科学家与领军人才的国际合作能力与经验,使其能够主导和发起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借鉴美国新一代研究人才培养经验,以研究项目为载体资助本国学生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培养其国际视野与能力。


[1]根据官网信息统计:https://www.nsf.gov/oise/international-collaborations

[2]单边审查指仅资助机构中的一方进行科学评审决定是否对项目申请进行资助,组织科学评审的资助机构即牵头机构,双边审查指合作涉及的资助机构各自组织科学评审,在均评审通过的情况下对项目进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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