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科技创新管理 | 迈向“十五五”:从德国经验看中国科技创新的新路径(二)

上一篇《政府科技创新管理 | 迈向“十五五”:从德国经验看中国科技创新的新路径(一)》系统介绍了德国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及管理体制,本文(第二篇)梳理了德国科学研究国际合作模式,以期为我国“十五五”时期构建更具韧性与活力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进而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当前,科学研究向极宏观拓展、向极微观深入、向极端条件迈进、向极综合交叉发力,不断突破人类认知边界”。这一科研趋势对我国统筹开放与安全、在开放合作中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了更高要求。德国作为传统科技强国,在科研管理与国际合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其相关实践经验,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



一、基础研究国际合作模式



基础研究不以任何特定的应用为目的,研究目标具有不确定性,研究过程具有不可控性,研究成果具有普适性。德国重视通过强强联合保持本国基础研究的领先性和提高相关领域实现突破的可能性,依托雄厚的研究积累建立了广泛多层次的竞合国际合作体系。 



1、竞争、互补性研究合作计划



为了支持德国科学家与国外科学家开展交叉互补的自由探索式基础研究合作,德国广泛地与伙伴国家签订合作协议,设立常设开放或固定期限开放的合作研究资助计划。如德国科学基金会(DFG)与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卢森堡、波兰、瑞士的国家研究资助机构合作开展“Weave”跨欧洲合作计划。详细合作对象概况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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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德国基础研究合作对象概况



①项目申报。德国科学家需自行与外国科学家达成合作意向,并基于双方的合作基础条件与合作关系撰写合作项目提案。根据合作对象不同,提交项目提案的时间限制也不一样,分为固定期限提交和随时可以提交的常设资助两类,详细信息见表1。



②项目评审。项目评审方式主要有牵头机构审查和双方并行审查两种。德国与欧洲国家、美国以及以色列等关系紧密或科研水平领先国家的合作采用牵头机构审查方式,主要程序为:由项目牵头科学家向其所在国家的资助组织提交项目提案,所在国资助组织根据协议约定的内部评审程序与国内其他项目提案一起进行竞争性评审,并将结果同步给合作对象的资助机构,双方各自决定是否资助,仅在双方均同意资助时项目才能立项获得资助。除此外,德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合作计划采取双方并行审查方式:项目提案需同时提交给双方资助组织,分别按其国内程序与国内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双方均同意资助的项目才能立项。



③资助与管理。各国资助组织为自己国家的科学家团队提供资助,资助金额不设上下限,不设配比,而是以项目提案中各方合理成本预算为依据,与项目分工相匹配即可。资助期限一般为2-3年。各国资助组织负责管理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项目取得的所有研究成果须按两国约定方式对外开放。



2、参与他国领先水平的长期研究计划



德国通过参与美国等国家发起的特定领域的长期研究计划,支持德国科学家与领先水平科学家的交流合作,培养年轻研究人才,提高德国在该领域的研究能力。



以美国“计算神经科学双边合作研发”计划(CRCNS)为例。在计算神经科学领域,美国具有绝对的优势,德国马普学会、法兰克福高等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也表现突出。CRCNS计划由德国联邦教研部(BMBF)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签订政府间双边合作协议,共同资助双方科学家合作开展计算神经科学领域有挑战性的跨学科研究项目和专注于计算神经数据共享项目。



该计划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负责制定中长期规划,拟定年度科研任务,审查项目进展并组织跨学科交流与合作会等。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根据科研任务计划发布年度项目指南,BMBF转发至国内并进行申报指导。德美双方科学家自行达成合作意向后由美国科学家向NSF提交项目申请。NSF将收集到的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与国内项目申请进行竞争性审查,并将合作项目的审查结果通知BMBF,双方一致同意后进行资助。



BMBF对德国参与合作项目的主体分类资助:高校及科研院所按项目成本100%资助,医学类非盈利科研机构额外提供20%的一次性补助,企业则需按项目成本配套出资。资助期限一般为3-5年,按年份持续资助。每个研究项目的成果应在出版物中发表或申请专利并注明受CRCNS资助。



3、与国外优秀研究力量组建联合研究中心



德国科学家与密切合作的国外科学家基于双方互补的研究知识、方法、设施和环境等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开展特定主题下目标明确的顶尖研究合作。联合研究中心有Dioscuri 科学卓越中心和马克斯普朗克中心两类。合作对象主要有:中东欧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地区)。



德国Dioscuri 科学卓越中心计划主要与波兰、捷克等中东欧国家合作。计划主要由德国科学家与合作国家研究人员基于互补和密切的合作关系以及合作伙伴特有的研究基础设施等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围绕特定主题开展联合研究和青年科学人才培养。该计划由BMBF和合作国家的资助组织1:1提供资助,资助年限5年,每个联合中心每年最高可获得30万欧元的资助。到期后经过评估确定是否再延长资助五年。



马克斯普朗克中心由马普学会与已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伙伴国家一流科研机构基于双方互补的研究方法和知识、研究设施等建立。目前共建立了18个马克斯普朗克中心,主要分布在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南非等国(地区)。中心围绕双方科学家共同提出的特定主题设立不同研究小组和项目进行联合研究合作,并借此进行青年研究人员培养和交流、共同或相互使用研究基础设施、组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合作组向第三方资助机构申请资助项目、吸引其他机构的研究人员参与合作等。每个中心由合作伙伴的所在机构资助,资助期限5年,到期后经评估决定是否再延续下一期合作。



此外,马普学会在美国设立马克斯普朗克佛罗里达州神经科学研究所,与美国赫伯特·韦特海姆UF 斯克里普斯研究所及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等领先生物医学研究机构组成南佛罗里达生物技术集群,构建广泛的卓越研究网络,在前沿领域进行高影响力的研究。



二、启示与建议



从基础研究国际合作布局角度看,德国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差异化的全球合作网络。①在区域层面,德国以欧洲共同研究区建设为核心战略,通过与欧洲邻国开展深度协同与资源整合的合作以实现共同发展与整体竞争力提升。②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科技强国采取“点对点”式的强强联合,具体表现为合作目标明确、合作领域集中、机制长期稳定,以集中优势资源,共同攻克全球性科技难题。③面向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取全球广泛布局的策略。 通过与众多国家开展不限领域的基础研究合作,拓展科研视野、发掘新的创新增长点,寻求更多元的科学突破,并以此深化双边经贸与产业合作。



在中美科技脱钩、地缘政治博弈加剧的背景下,我国基础研究国际合作格局正在经历深刻重构。为应对这一变局,一方面,需巩固和深化已有合作关系。对于已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签署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强政府间对话和科研界沟通交流,完善并优化现有

合作支持机制,在巩固传统合作领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兴交叉学科和全球性议题合作,推动构建更加紧密、互促互利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另一方面,要构建更加多元和开放的合作网络,积极探索建立更具包容性和灵活性的多边及双边合作新机制,主动与更多潜在伙伴国家开展基础研究领域的对话与交流,为未来合作铺设更广阔的道路。在此基础上,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根据自身学科优势与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自主在海外设立联合研究中心、分支机构等,深度嵌入全球创新网络,实现合作模式的转型升级。



公司介绍

中大咨询深耕行业三十余年,以合作伙伴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部署为导向,围绕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创新资源布局等顶层设计,面向未来产业、高层次科创人才引育、科研单位评估改制、开放创新合作、科技计划体系、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等领域,提供深度研究和”短平快“研究支持,形成有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强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科技创新的科学决策。更多咨询内容呈现可点击https://www.mpgroup.cn/gov_kejichuangxin.html查看。



作者 | 中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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