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重 战略规划
集团管控体系的构建或者调整是为实现集团企业的战略目标而服务的,因此,集团企业必须战略先行——谋定而后动。一个集团企业的战略体系是否完善、战略规划是否可行、战略执行是否到位,都直接关乎集团企业当下的管理运营与未来的前途命运。
第二重 组织结构设计
集团战略对组织结构的影响是巨大的,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战略决定结构,结构传承战略。集团企业组织结构体系是在战略体系明晰的前提下,通过对集团总部功能定位的详细认知、集团管理层次的划分与界定,而后进行的组织结构设计和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的管理行为。
第三重 责权体系构建
责权体系是在建立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公司就其各项活动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力的界定划分形成的管理体系。明确的责权体系是组织体系有效运行的保障,它涉及到集团企业各单元之间的权力划分,只有双方的权限明确了,才便于集团企业各级管理层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做到各司其职。
第四重 业绩评价体系建设
前面三个层面主要是面向组织层面的集团管控解决方案,主要是组织的因素。但是“人”才是管理中最活跃最不可控的因素,所以集团管控还要解决“人”的问题。生产活动最终要靠人去实施,“人”的能动性又与集团管控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业绩评价与激励紧密结合。
总之,集团管控的四个体系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模块和整体管控能力之间既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集团管控一定是以战略为先导,是在战略明晰基础上的集团管控;责权体系是集团管控的核心;结构、责权、流程三者共同构成组织,必须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