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之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

十八大三中全会为国企全面改革定下了基调,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职业经理人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作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被提出。党和国家多项文件和决定对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提出了基本原则和明确要求。《决定》政策中明确要求国企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1、顶层设计、明确任务

       职业经理人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企业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2、提出路径,推进实施

       国有企业应建立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

       3、开展试点,切实落地

       在政策颁布以来,央企进行试点先行。宝钢集团、中国建材等五家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完成了相应的市场化选聘工作。政策要求在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基础上,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优先选择2到3户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试点,同时鼓励中央企业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二三级公司开展试点。

       随着国企改革进行,一些地方国资出台的政策《关于推进市场化选聘市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实施主体、选聘方式、基本程序、有关要求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关于规划市场化选聘市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就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对象、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管理与监督、薪酬与奖惩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指导。多家央企在不同层级公司开始实施经理层市场化选聘改革,多数省份也开展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的实践,各地的地市级国有企业也积极的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的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选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