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虽然尚未对社会公布,但实际上已经在行动,各级国资国企都在加紧学习并制定完善好本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要求落实落地。
三年行动方案是国资国企改革“1+N”方案各项政策全面落地、重点破解国资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相关难题、分行业分产业分企业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操作方案。要把握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方向、原则、路径,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近日,参加完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家学者座谈会后,广东省国有资本研究会梁军会长又赶赴中大咨询集团,围绕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并就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到的落实董事会职权、优化国资布局、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等重要议题与中大咨询集团专家顾问等参会人员展开深入研讨。
(一)董事会职权落实。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上的重要作用,当中“做决策”是核心,应当关注如何落实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权利。
(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疫情之下,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向“应急能力建设”领域集中。在此背景下,之前一些纯竞争性领域也将归入应急能力建设范围,如商业终端建设、生猪养殖等。
(三)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①在混改对象选择上,强调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②在混改方式选择上,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混改的渠道,鼓励通过基金的形式参与混改;③在混改全过程监督加强上,考虑是否应当建立一套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数据指标、混改的具体要求,形成一套容易操作、具有指引性的评价体系。
(四)深化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区域层面的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将扩大,但不能照搬照抄,地方应当自下而上主动作为,具备条件的地区考虑是否可以学习深圳的经验主动向国资委上报改革方案。
参考文献:
新华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极稳妥推进混改提升国企活力》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家学者座谈会》
中大咨询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解读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