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提升“十四五”国有企业活力与效率

       随着今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正式启动,对于正处于关键阶段的国企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已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国企改革,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三年行动方案是国资国企改革“1+N”方案各项政策全面落地、重点破解国资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相关难题、分行业分产业分企业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操作方案。

       一、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当中,明确提出要通过推动国有企业的上市以及围绕上市进行各种改革,包括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十四五”时期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引入优质非公有资本,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探索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实现企业资产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相关部门发挥好规范、服务、监管作用,更多从制度层面推动、规范改革。

       二、全面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市场化原则和互利共赢为导向,主动加大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全方位合作,在稳定产业链中发挥了“国家队”作用。在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中大咨询认为国有企业应加强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作,努力稳固产业链供应链,全面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一般而言,龙头骨干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都具有其所在产业链上的绝对优势,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把自己的优势传递给同产业链的相关企业,从而带动其发展。

       三、提升国企活力是改革的核心要义。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是改革发展的终极目标,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是确保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提升的体制机制基础,而“十四五”阶段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则是实现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提升的关键手段。

       随着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的综合效能将进一步得到提升,一些短板和弱项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十四五”期间国有企业的治理体系将更加成熟定型,国有企业将更加具有活力和效率,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参考文献:

新华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积极稳妥推进混改提升国企活力》

人民日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有的放矢)》

中国经济网《国企改革:激发活力增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