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创新发展的关键力量,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不但有利于培育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对我国建设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十四五”时期,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针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薄弱、研发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明显提升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快实现国有企业创新技术超越领跑,建议:
建立项目清单制度,明确创新方向和重点。明确企业创新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创新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建立动态的重点创新示范项目清单。围绕督促和引导国企建立动态的重点难点技术和产品清单所列“清单”,引导企业加强与行业领军企业全面对标,找出技术差距,把握技术走势,明确创新路径;统筹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研判重大科技方向,加强科技创新的系统规划布局,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与重大科技任务实施统筹部署,最终通过更高层次的原始创新提升国有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发挥国企主体作用,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企积极承担或参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抓住国家发展集成电路、5G和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机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加强产业平台建设,推动产业数字化、集群化发展,从创新载体向创新服务平台拓展。发挥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优势,盘活、融合、利用国企现有创新平台,形成拉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引擎。
推进协同创新,形成攻关合力。建设协同创新体系,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强化国企引领各类所有制企业、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和协同示范的能力,支持企业与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一些重点难点技术开展联合攻关。
完善管理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持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税收减免等支持。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制度、评价制度,加大对国企负责人创新考核权重,明确企业每年投入技术研发费用和增长比例要求。加大“双向混改”力度,促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国企创新动力。同时,中大咨询建议建立完善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考核评价、使用晋升等制度,探索研究高薪引人、股权拴人、感情留人的措施,全面落实股权激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政策,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
参考文献:
人民政协网《蔡敢为:加快提升国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21世纪经济报道《南财快评:实现三年国企改革目标,必须要提高国企作为科创主力军的能力》
第一财经《今年国企改革如何推进刘鹤主持的这个会议又有新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