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GII)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于2007年共同创立的年度排名,衡量全球120多个经济体在创新能力的表现,是全球政策制定者、企业管理执行者等人士的主要基准工具。我国一直以来重视国家创新能力的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也呈现快速发展,根据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国创新能力排名全球第14位,较2011年上升了15位,成为发展中国家的杰出代表。根据GII报告分析,中国的快速崛起对其他中等收入经济体起到了示范作用。
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升温,走创新发展道路成为我国经济保持活力的重要举措。那么,我国在当前全球创新格局中位置是什么?创新发展的优势和成效有哪些?与发达国家相比,创新能力存在哪些差距?本文通过对GII报告的解读,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研判。
根据GII报告,2020年中国创新能力排名全球第14位(图1),是唯一一个排名进入前32位(创新领先者)的非高收入经济体。
分指标排名方面,中国在制度得分排名62位,人力资本和研究得分排名21位,基础设施排名得分36位,市场成熟度得分排名19位,商业成熟度得分排名15位,知识和技术产出得分排第7位,创意产出得分12位。
其中,人力资本和研究、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和技术产出、创意产出等五项指标与总排名得分水平相当,制度和基础设施得分排名相对靠后。
图1 2020年中国各创新要素排名情况,数据来源:全球创新指数数据库,康奈尔、INSEAD和产权组织,2020
收入群体排名方面,GII报告把126个经济体分为高收入经济体、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中等偏下收入经济体和低收入经济四类。自2012年起,中国连续第八年在创新排名中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的榜首(图2)。
图2 按收入组别分列的前10位经济体(排名),来源:全球创新指数数据库,康奈尔、INSEAD和产权组织,2020
区域排名方面,GII报告把世界划分为7大区域:北美、欧洲、东亚及东南亚和大洋洲、北非和西亚、撒哈拉以南沙漠、中亚和南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其中中国在东亚及东南亚和大洋洲地区排名第四,该区域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新加坡、韩国和中国香港(图3)。
图3 各地区创新能力排名前3位经济体名单,来源:全球创新指数数据库,康奈尔、INSEAD和产权组织,2020
从前文分析看出,中国在全球创新格局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反映了我国近年来创新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1、研发投入持续加大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研发投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规模达到24426亿元(图4),同比增长10.3%,是2011年2.8倍,研发投入强度为2.42%,较2019年增加了0.17个百分点,近10年增加了0.62个百分点(图3)。
从全球范围看,中国研发投入规模已经位居全球前列,根据OECD数据库,2019年中国研发投入规模为5257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位,与第一位的美国相差1218亿美元,高出第二位的日本3524亿美元(图5)。从事研发的人员队伍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我国研究人员全时当量达到509.19万人年,同比增长6.1%,近十年年均增长率保持在6.5%以上。
图4 中国近年研发投入金额及强度,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5 2019年主要国家研发投入规模,注:德国、法国、英国为2018年,数据数据来源:OECD数据库
图6 中国研发人员全时当量,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研发产出成果显著
根据GII报告,2020年中国在知识和技术产出得分排第7位,是各分项指标中排名最前的。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研发产出取得了显著成果,以发明专利申请量为例,2020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49.72万件,较2011年增长了1.84倍。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以140万件发明专利申请量位居首位,高出第二位的美国超过70万件,成为通过产权组织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最大来源国,并在2020年继续领跑全球专利申请量,连续九年稳居世界第一。
图7 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变化趋势,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8 2019年全球专利申请量前十名的国家分布(万件),数据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数据库
此外,中国在研发的投入产出能力方面位居世界前列。根据GII报告,2020年中国共有8项细分指标排名全球第一,在首位指标构成上,中国在创新产出指标的表现优于投入,而首位指标排名前十位的经济体大多在投入指标的首位数量上占优势,如排名第一的中国香港与第三的以色列。而且根据GII对各经济体的产出效果的评价,中国作为一个中等收入国家,其产出效率已经达到创新排名位居前10位的高收入经济体的水平。
图 9 2020年GII指标首位数量最多的经济体及指标分布情况,数据来源:全球创新指数数据库,康奈尔、INSEAD和产权组织,2020
3、科技集群实力明显提升
科技集群(SCIENCE AND TECHNOLOGY CLUSTERS)作为一个经济体最具创新活动的空间聚集体,代表了一个经济体创新能力的顶尖水平。
GII报告每年对世界主要科技集群进行创新能力评估,并评选出前100名的榜单。2020年中国共有17个科技集群进入GII报告榜单,入选数量位居全球第二,较2017年增加了10个。
图10 主要国家科技集群进入前100数量,注:中国2020年科技集群上榜数量下降原因是GII报告把广州集群与深圳-香港集群合并,数据来源:全球创新指数数据库,康奈尔、INSEAD和产权组织,2020
从上榜集群的排名来看,2020年除深圳-香港-广州、北京位次不变,其余集群排名均明显上升,其中台北-新竹上升最快,从43名上升到27名,上升了16名,青岛、重庆、合肥均上升了11位。上海2020年首次进入全球前10名。区域创新集群数量的增加和位次提升,反映出我国科技创新区域的持续扩散和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
数据来源:全球创新指数数据库,康奈尔、INSEAD和产权组织,2020
从GII历年报告来看,发展中国家创新水平提升有赖于市场成熟度、基础设施、制度建设等领域的突破,结合这一结论,本文认为中国创新能力提升主要原因有如下方面:
1、持续的政策支持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创新发展历程看,持续的政策支持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科技创新成就的核心推力。
在1988年,邓小平同志就根据中国发展的状况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高度重视科技的自主创新,相继发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在顶层规划层面为创新发展提供指引,以汇聚更大范围的创新力量,提升国内创新支持力度与创新活跃度。在法规体系的完善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进一步强化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稳定持续的政策支持,从科研投入、科技管理、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多个方面构建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我国创新能力提供了良好环境。
来源:中大咨询整理
2、重视教育与人才培养
中国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在创新强国建设的作用,长期以来保持较高的教育经费投入。2011年至2019中国在教育领域的公共支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1%,远超国内GDP增速,同时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始终保持在16%以上,最高达到18.4%,远高于14%-15%的全球平均水平。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我国高等教育普及率呈显出高速增长态势。2006至2019年,中国高等教育入学率由2006年的20.22%迅速增长至2019年的53.77%,并于2013年超越全球平均水平,为我国创新发展提供大量人才储备。根据GII报告显示,中国在人力资本方面的评分由2011年的56位上升到2020年的21位,充分显示了人才培养对我国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作用。
图11 中国国家财政性支出规模与占比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2 中国高等教育入学率变化趋势(%),数据来源: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 UNESCO ) 统计研究所
3、超大规模优势持续释放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也是我国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2020年我国GDP达到100.8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2011-2019年GDP年均复合增长速度达9.2%,远高于全球2%-3%的平均增速。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除了能够在创新投入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超大规模优势还能够在市场空间、产业应用场景等方面提出海量的创新需求,2020年虽然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社会零售和固定资产投总额都有所下降,但规模仍然可观,分别为39.20万亿元和52.72亿元,巨大的市场规模能够为各种创新活动提供足够的产业和市场应用空间,以需求拉动我国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
从GII报告也可以看出,中国在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以及创意产出等方面的得分排名均高于总体得分排名,反映了超大市场规模优势对于我国创新的重要作用。
图13 近10年中国经济增长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4 近10年中国社会零售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4、重视科技集群建设
科技集群作为国家科技实力的核心依托,是一个国家最具创新活力的地区,其发展对于国家和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东京拥有日本50%的PCT专利产出和世界10%的PCT专利产出,硅谷以不到美国1%的人口创造了美国13%的专利产出。自2006年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以来,持续推动科技集群建设,构建区域创新高地和策源地,成为带动全国整体创新水平提升的有效举措。自2006年“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提出后,国家已经出台多个支持科技集群发展的重大战略。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科技集群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龙头。
以深圳-香港-广州集群为例,根据2020年GII报告,深圳-香港-广州集群与第一位的东京-横滨的差距已从2019年的6.54分缩小到4.20分。随着《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战略持续落实,创新要素流动更加自由,城市间协同合作更加紧密,全面提升了深圳-香港-广州集群在全球的竞争优势,“创新密度”不断增加,2020年深圳-香港-广州集群基础科研与技术创新领域都取得明显进展,集群PCT申请量与科学出版物在全球所在份额明显高于2019年深圳-香港、广州合计数据,其中PCT申请量全球份额由5.94%上升到6.90%,科学出版物全球份额由1.25%上升到1.37%。
来源:中大咨询整理
虽然近年来我国创新能力得到长足发展,但整体创新水平与领先国家仍存在差距,根据GII报告,中国在创新体制和基础设施两大方面仍存在较大短板,其中制度问题最为突出,这里着重从这一方面分析我国创新发展需要改进的方向。
创新体制主要指我国科技计划体系和运行机制,主要涉及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等方面的配置问题。目前我国创新体制存在问题主要有:
● 科研体系行政化色彩浓厚
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基础研究的执行主体,其科研创新活动对于提升我国科研创新能力具有重大价值。然而,我国目前的科研创新机制并不利于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产业技术创新。
一方面,我国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绝大多数是公立机构,这些机构天然倾向于从政府获取科研经费,而对市场资金则缺乏热情。
另一方面,高校和科研机构长期处在政府导向的科研创新体系中,导致自身的科研方向和科研创新能力与产业需求脱节,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打击了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科研合作的热情。此外,由于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外部创新活动时,相互之间的权益往往缺少足够的保障,阻碍了“产学研”合作的顺利实施。
因此,提升科研体系的市场化程度,减少分钱分物定项目等直接干预,改变部门分割、小而散的状态,是我国科研体系需要改进的方向。
● 科研投入结构有待完善
虽然我国每年的科研投入规模已经位居全球第二,但是科研投入存在结构性问题,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比例偏低,2019年,我国投入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科研经费占比分别为6.0%和11.3%,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美国上述两项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16.4%和19.0%,法国为22.7%和41.3%,英国为18.3%和42.1%,韩国为14.7%和22.5%,日本为13.0%和19.4%。我国科研投入结构不合理的另一个表现是企业对基础研究投入比重过低,根据OECD中国经济调研报告2017提供的数据进行估算,中国在2015年企业投入到基础研究的经费占全部基础研究投入的11.7%,占全部经费的比重约为0.4%,而美国在基础研究投入中的企业资金比例为35%左右,约占全部研发经费6%左右;企业经费占全美应用研究经费超过50%,约占全部研发经费10%。基础研究支出占比不高制约着我国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提升,在产业上的表现为核心零部件对外依存度高,产品的附加值低,中国在全球价值链的“垂直分工”地位偏弱。以信息产业为例,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产品产量全球第一,但根据OECD数据,2015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出口额中,来自国内的增加值占比只有69.8%,而美国的国内增加值占比为94.2%,日本为85.3%,法国为82.0%,德国是80.9%。为此,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研发投入,尤其是激励企业积极参与基础性研究,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主攻方向,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形成更多从“0”到“1”的突破。
图15 我国研发支出结构,注:美国、中国、韩国、日本为2019年数据,英国、法国为2018年数据,数据来源:OECD数据库
图16 2015年主要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出口国内增加值占比,数据来源:OECD数据库
● 科研开放合作力度有待加强
随着科技创新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断提升,创新链的各个环节难以在一个科研主体、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完成,要求改变科研创新的组织形式,提升科研穿行的国际化和开放程度,但当前我国科研创新的开放程度仍存在明显不足,其中一个表现就是科研资金的来源单一,根据OECD数据,2019年中国科研创新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两个主体,而对于美国、日本、韩国、英国、法国等主要经济体,私人非盈利机构、高校以及国外资金也是这些国家的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其中美国来自国外的科研经费高达439.11亿美元,占科研经费的总额超过7%。
面向未来,我国需要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更加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充分调动全球创新资源。
图17 主要国家科研经费来源(亿美元),注,美国、德国、法国、英国为2018年数据,中国、韩国、日本为2019年数据,数据来源:OECD数据库
● 成果转化机制有待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连续九年成为全球最大的专利申请国,科技成果产出规模巨大,但成果转化效率低,许多科研成果无法进行产业化应用,据统计,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约为6%,而美国则高达50%[1],反映我国当前成果转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影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因素有多个,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是完善的科技成果分享机制尚未形成。大学是科技成果产出的主要主体,大学技术成果基本处于初期待开发阶段,获得大学技术的公司对产品进行再开发需要面临较大风险。在美国,由于法律限制,大学无法转让专利权,一般采取“分期付款”许可方式减少企业顾虑并吸引发明人参与开发,实现发明人、企业和大学三者的利益牢固绑定。
而我国当前的技术转化主要是以一次性的产权售卖为主,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2019年,超过60%的高校和研究院所的科技成果是以转让方式实现,合同成交金额达到53.4亿元,这种转化方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难以绑定发明人利益,增大了企业运营成本和开放风险;
二是存在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难题;
三是由于企业二次开发能力不足导致成果浪费[1]。
未来,我国一方面需要完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方式,鼓励大学以许可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市场开发,采用与企业共同成长的利益分享机制;另一方面优化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专利融资、高新企业认定、税收减免等相关优惠配套政策。
注:深蓝色是第4个四分位数(最佳表现者),对应GII排名和各支柱排名第一位至第32位;绿色是第3个四分位数(排名第33位至第65位);黄色是第2个四分位数(排名第66位至第98位);及橙色是第1个四分位数(第99位至第131位)。
数据来源:全球创新指数数据库,康奈尔、INSEAD和产权组织,2020
[1] 引自沈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与美国差距有多大,问题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