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下滑显著,叠加地方债务问题影响,工程企业愈加谨慎地开展市场拓展活动。因此如何筛选合适的区域进行项目拓展,成为当前市场活动的重要议题。本文通过构建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意在为工程企业区域拓展提供一定的量化决策依据。
本文共分为两篇,上篇主要介绍指标体系构建背景与假设,下篇构建预警指标体系与实证检验。
从当前工程企业市场拓展研判方法来看,大致可分为两类模型。一类为定量模型,模型基于企业内外部因素综合考量,既考虑了目标区域情况,也结合了企业自身资源能力禀赋,但在定量时评价具有较强主观性。
表 1 某企业市场筛选定量模型
另一类为定性模型,以关键指标为依据进行定性判断。虽然为定性评价,但评价效果与定量模型基本相同。这两类模型兼顾了内外部发展因素,但其评价依据都具有较强主观性,而对核心要素缺乏定量分析。
表 2 某企业市场筛选定性模型
假设目前工程企业的主要项目类型,包括公投公建、园区开发建设、路桥隧轨、水环境治理等,基本都要以地方政府财力做背书。可反映地方政府财力的指标,包括GDP规模、财政收入规模、财政自给率、中央转移支付、上缴中央税收、地方债务情况等,能够在较高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投资/建设前景和项目的收益情况,其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是地区产业发展规模和结构、人口、营商环境、城市规划、政策支持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可衡量政府支付能力,直接影响项目收益或现金流。因此,我们以地方债务风险研判为切入点,构建预警指标体系,以期通过量化分析,为工程企业区域拓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起源于90年代初,由于三大原因,形成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雏形。一是分税制改革,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极大地改变了国家收入分配体系,导致了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不对等,致使地方财政出现收支缺口。二是政府融资约束,1995年旧《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方式受限,致使地方政府无法通过公开、透明与合法渠道实现市场融资,只有借道融资平台以企业借款的名义举借政府债务。三是城镇化建设,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原有的政府融资渠道受限,如何筹集资金弥补缺口是各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的首要问题。2015年以前,旧《预算法》并没有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力,因此为了开展规模庞大的城镇化建设,弥补财政支出缺口,地方政府借道融资平台公司、事业单位等非正规渠道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这期间主要经历了国债转贷模式、代发代还模式、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模式和自发自还试点模式四个阶段。直到2015年新《预算法》正式实施,允许政府直接发行债券,并推出置换债券开展存量债务置换。2020年后,置换债券不再发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可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显性债务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所发行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利率市场化程度较低,一般锚定该时点同期限的国债收益率。隐性债务是指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不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政府不直接承担偿还责任的。由于隐形债务确认复杂,后续将统一以城投平台有息债务作为分析口径。城投有息债务主要由银行贷款、标准化债券和非标债权融资三大类构成,其中,标准化债券市场化程度较高,且公开易得,其利率高低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地方债务风险高低。但由于其数据来自于发债城投公司,因此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根据我国省级地方政府财政结构,显性债务支出有专项收入做优先偿还保证,且发行债券为固定利率,偿付风险极低。因此在判断地方债务风险时,可以隐形债务风险为基准,即城投平台有息债务风险。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依靠单一的、常见的衡量政府债务风险水平的指标及其警戒线标准难以准确反映其债务风险水平。并非超过某指标警戒线就一定会导致债务危机,不同国家/地区或不同发展时期,对应不同的政府债务杠杆合理区间。 从我国各省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来看,虽然2022年23个省份债务率高于100%,五省综合偿债率高于20%,但并未爆发大范围的债务危机,各省债务压力与指标值也并非绝对正相关。
图 1 近两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率水平
注:由于河北、黑龙江、甘肃、江西4省尚未对外披露2022年末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数据,因此无法计算其地方综合财力、债务率和综合偿债率等数据。我国官方地方债务指标体系经过阶段演变调整了指标及其计算公式,但主要针对显性债务风险,为底线指标,但未能有效衡量隐形债务风险。以上为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指标构建背景与假设。预警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检验情况,请关注中大商业洞察,及时了解下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