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国资监管改革的牵引作用更加凸显。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扎实推进,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国资委围绕“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做文章,加大了自我革命与授权放权力度。目前,全国已有27个地方出台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方案,35个地方出台权责清单,政府与市场、监管与企业的边界更加清晰。
国资监管体制“大格局”进展梳理
2019年11月,国资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系统合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2019年12月24日至25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会议要求要以提质增效为抓手,着力实现高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着力提升国企改革综合成效。
2020年11日至12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举行“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全国国资监管系统将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国资监管大格局,以更高站位、更强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
这是国资监管系统以更高站位、更强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的最新动作。此举有利于打破区域与行业壁垒,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整体功能。
国资委先后在京召开了一次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和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意味着往年合并召开的一场会议已经被“一分为二”。有关人士表明,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主要是适应目前提出“统一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是加强和地方联系的一个做法。
实践证明,随着协同合作全面深化,系统合力正不断增强。一方面,国务院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着眼地方所需、发挥央企所长,与各地深化合作;另一方面,各地也加大协同力度。例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建立一体化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打造重大问题协调与重大项目对接等平台,探索国资监管跨区域合作。
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是全国国资系统加强统筹协调,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发挥整体效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国资国企新贡献》
新华网《国企改革步入关键期国资监管大格局加速成型》
每日经济新闻《如何部署2020年国资国企工作?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实施好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证券日报《国资委:全力实施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