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的适用性是什么?

近年来政府力推 PPP 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城镇化建设和基建投资带来巨量融资需求。从中短期来看,基建投资是稳增长重要抓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通过 PPP 可以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

二是 PPP 的推出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降低系统性风险,且与预算改革和地方债改革相得益彰,将隐性债务转变为显性债务,各级政府能做到“心中有数”。

那么,物有所值 (VFM) 是国际通行的PPP项目中采取的评估标准,被广泛运用于 PPP 实施全过程中的价值评估与绩效考核。物有所值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将一个项目采用传统模式下成本与采用 PPP 模式下成本进行比较。在相同的成本投入情况下,获得效益高的模式物有所值;在最终获得效果相同的情况下,投入成本低的模式具有物有所值。

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的适用性是什么?

(1)VFM 评估方法主要用于政府部门对 PPP 方案的评估比较,很少涉及到项目运营阶段,有一定的局限性。

(2) 只有在既可以有公共部门投资、建设、运营,也可以采用 PPP 模式的公共项目,才能进行 VFM 评价,才有可能选择 PPP 模式。

(3) 无论是定性还是定量,由于关于项目实施效果的信息只能在事后获得,所以事前的物有所值评价都是基于预期。

因此,在一个 PPP 项目的进展过程中,物有所值评价经常会出现折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