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度优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强调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为我国经济提供了坚实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是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政治性与经济性的统一;而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坚持国企发展的正确方向
国企在年初疫情中发挥的作用充分展示了我国国有经济的制度优势,充分证明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意义,证明了我国国有经济有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和更高的总体效率,证明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自身优势,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国企改革应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式改革的经验规律,在依托市场化手段的同时,结合我国国资国企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资布局,以此实现国企高质量发展和国民经济资源优化配置;为此,在制度上企业应实施以下措施:
· 探索科学可行的出资人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
· 合理配置国资资源,加快退出落后、淘汰的产业领域,加快进入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与民营企业形成差异化又互补的布局,积极推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
· 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瞄准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未来将持续推进企业间的横向合并、纵向联合和专业化重组。我国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制度优势,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更好地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中大咨询《广东国资委主任李成:准确把握新时代国企的功能定位》
经济日报《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