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 年 6 月,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已形成「基础规则 + 专项激励 + 分级监管 + 数字化管控」完整体系,政策覆盖中央企业、省属、市属、区县属全层级国企。在原有分类管理、效益联动基础上,2025 年 5 月起陆续出台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中长期激励扩容、高管薪酬封顶等专项政策,2026 年全国多地落地工资总额零基预算、分块管理、穿透式数字化监管试点。新规核心仍围绕分类管理、预算机制、效益联动、内部分配、监督问责五大主线,并强化一线 / 技能人才倾斜、高管薪酬约束、创新激励三大导向。
中大咨询三十余年聚焦国有企业改革、战略规划、组织运营、人力资源等领域,始终关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最新动态,为央/地方国有企业提供 人力资源咨询 及 薪酬总额管控 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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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总额管理的基本原则
| 维度 | 原有内容 | 新增 / 更新内容(2025.8-2026.6 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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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导向 | 坚持 “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 原则,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挂钩。 | 1. 明确全口径工资总额:包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贴补贴、年终奖、货币化福利、中长期激励分红,全部纳入管控范围;2. 新增刚性约束:国有资产未实现保值增值,工资总额不得上涨;资产减值超阈值,工资总额强制下调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 固化「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规则,倒逼企业提升劳动生产率。 |
| 分类管理 | 商业类(竞争类)备案制,公益类、功能类核准制。 | 细化例外情形:1. 商业类企业若法人治理不完善、无规范董事会,转为核准制;2. 公益类 / 功能类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到位、董事会规范运行,可申请转为备案制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 金融类企业除监管意见外,同步执行薪酬限额专项要求。 |
| 预算周期 | 一般按年度管理,特殊企业最长 3 年周期管理,周期内工资增幅不超效益增幅。 | 1. 新增零基预算试点(湖北咸宁等多地 2026 年落地):取消基数递增模式,完全按年度价值贡献核定工资总额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 周期性行业、科创攻关企业可申请周期预算,年度预算每年最多调整 1 次,周期预算最多调整 2 次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新增:预算模式 | 无 | 公益类、功能类国企实行工资总额分块管理:划分为保障性工资、效益性工资;公益类保障性工资占比≤50%,功能类≤40%,比例三年内固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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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资总额确定与联动机制
| 指标类别 | 原有内容 | 新增 / 更新内容(2025.8-2026.6 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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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指标 | 利润总额、EVA、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 分企业类型细化指标:1. 竞争类:侧重净利润、市场营收;2. 功能类:增加重大任务完成率;3. 公益类:新增成本控制率、服务质量指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联动规则 | 利润增长超 10%,工资增幅不超 80%;利润下降超 5%,工资降幅不低于 50%。 | 1. 全国通用补充:企业利润增长时,工资总额整体增幅最高不得超过 30%;劳动生产率未提升的,工资增幅进一步下压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 保值增值专项规则(全国执行):资产减值≤3%:工资总额禁涨;3%<减值≤10%:工资降幅≥3%;减值>10%:工资降幅≥5%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 连续亏损企业:同步下调高管年薪 15%-25%。 |
| 劳动生产率 | 生产型企业劳动生产率权重不低于 30%。 | 全行业加码:所有国企劳动生产率指标权重统一提高,一线生产、制造类企业权重提升至40% 以上,并纳入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对标考核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特殊情形 | 兼并重组、重大专项、科创项目可适度调整总额。 | 细化豁免规则:1. 重大科技创新、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新增薪酬,经国资部门认定可不受工资总额上限限制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 兼并重组企业按划转人员原工资总额核增 / 核减,不得突破当地社平工资上限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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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资预算编制与审批流程
| 流程节点 | 原有内容 | 新增 / 更新内容(2025.8-2026.6 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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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时间 | 每年一季度前完成,报出资人机构备案 / 核准。 | 细化地方时限:多地要求每年 5 月 15 日前报送年度预算,预算调整需在每年 10 月底前提交复核申请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需材料 | 财务决算、劳资报表、人数变动说明。 | 新增材料:1. 零基预算试点企业需提交岗位价值评估报告、全员绩效方案;2. 实施中长期激励的企业,同步报送激励额度测算表、人员清单;3. 高技能人才专项薪酬方案(2026 年强制附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审批分级 | 商业类备案、公益 / 功能类核准;金融类需监管意见。 | 1. 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审批权限适度下放;2. 2026 年起,所有预算执行结果必须经过专项审计后方可清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 央企子公司预算同步纳入集团统一管控,穿透审核。 |
| 新增:过程管控 | 无 | 全面推行数字化预算执行监控,要求建立实时预警系统,国资监管部门实现穿透式监测(湖北、内蒙古、四川等地已落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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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机制
| 改革方向 | 原有内容 | 新增 / 更新内容(2025.8-2026.6 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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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导向 | 向关键岗位、一线、紧缺人才倾斜,拉开差距。 | 1. 量化硬性红线:年度工资总额增量≥70% 投向一线岗位、高技能人才,严禁优先涨管理层薪酬;2. 技能人才待遇规则(全国强制执行):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不低于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一线技能人员薪资涨幅不低于同层级管理人员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 高技能领军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契约化薪酬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薪酬结构 | 岗位工资为主,绩效工资提升(国家电网达 60%)。 | 全国统一结构标准(2026 年底前全面落地):1. 全行业绩效工资占比不得低于 55%;2. 一线生产、技术岗位绩效占比必须突破 60%;3. 固定工资压缩至总收入 40% 以内,强化 “多劳多得” 弹性机制。 |
| 激励工具 | 岗位分红、项目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 | 1. 激励工具扩容:新增期权、限制性股票、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四类工具;2. 强制覆盖:科技型、混改、战略新兴产业国企优先推行中长期激励,技能人才必须纳入激励范围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 激励额度全额纳入工资总额管控,需单独备案;4. 新增技能专项激励:能级津贴、师带徒津贴、技术革新单项奖励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总部管理 | 集团总部工资增幅低于全集团平均。 | 细化约束:1. 总部为非利润中心的,工资增幅严格低于集团平均;2. 总部人员平均工资不得大幅偏离行业对标水平,超标部分强制核减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新增:高管薪酬约束 | 无 | 2026 年全国统一「五不涨」规则 + 薪酬封顶:1. 央企高管薪酬≤职工平均工资 8 倍,地方公益类≤5 倍;2. 高管基本年薪≤职工年均工资 2 倍,绩效年薪≤基本年薪 2 倍;3. 企业亏损时,停发高管绩效年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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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与问责机制
| 监督机制 | 原有内容 | 新增 / 更新内容(2025.8-2026.6 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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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监控 | 建立监控系统,定期发布监测结果。 | 升级为数字化穿透式监管:监管端实时抓取全层级子公司薪酬数据,超支、违规分配自动预警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企业按季度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
| 违规处理 | 超发 10% 以上,次年扣减超发部分 50%;未备案、虚报指标追责。 | 1. 扩大追责范围:工资违规超发、私发津贴,同步追究企业负责人、HR 负责人绩效责任,并纳入任期考核;2. 追溯追责:2021-2026 年历史违规薪酬全额追回,在职、离任人员一并追责;3. 公益类国企违规涨薪,加倍扣减次年预算。 |
| 信息公开 | 每年 6 月底前公开上年度工资总额、职工平均工资。 | 公开范围扩容:1. 集团及各级子公司薪酬数据全部公开;2. 单独披露高技能人才津贴、中长期激励发放情况,接受专项监督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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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方实践示例(天津市、长治高新区)
•天津:探索协议工资、年薪制,工资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总部工资增幅低于集团平均。
•长治高新区:设立“工资效益联动计算办法”,明确“未实现保值增值不得涨薪”,并建立违规扣减绩效年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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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一句话记住新规
国企工资总额实行「效益同向联动、资产保值刚性约束、预算分类分级 + 零基试点」;内部分配坚持「增量倾斜一线、技高多得、绩效为主」;中长期激励工具全面扩容;高管薪酬设限、数字化全流程监控、违规全链条追责。
如需制定或优化企业内部制度,建议结合所属层级(央企/地方国企/区属国企)及行业特性,细化联动指标和绩效权重。
备注:部分政策内容出处链接清单
1.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9号)
http://wap.sasac.gov.cn/n2588035/n2588320/n2588340/c10266957/content.html
2.临沧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25年5月7日)
https://www.lincang.gov.cn/file/lincang/A01A01A01A09/file/20250530/1748566674090044793.pdf
3.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
http://114.255.111.133/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ldgx/202211/t20221124_490674.html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https://www.sc.gov.cn/10462/10464/10797/2019/1/5/076b68155a3a45b6961eea42cf0f85b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