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程序有哪些?流程包括几个步骤?

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这些步骤可能会根据各地具体的政策文件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但大体流程相似:


1. 制定改制预案: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改制预案,并经企业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改制预案主要包括改制形式和内容、企业资产、债务、人员基本情况、受让方的基本情况、职工安置的基本思路等。


2. 征求金融债权机构意见:金融债权机构对企业改制债务保全原则上应出具书面意见。若企业已就金融债务的处置与主要金融债权机构达成共识,须在改制方案中说明。


3. 企业主管部门对改制预案进行批复:改制预案由企业主管部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并予以批复。预案涉及专项试点工作、专项资金补助的,批复前要征得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的同意。


4. 成立改制工作机构:改制预案经批复后,企业应及时组建改制工作机构。改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原则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


5. 清产核资:改制预案批准后,企业要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达到全面彻底、不重补漏、账实相符。


6. 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企业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市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的暂行工作办法》选择和聘用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7. 企业主管部门对审计、评估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国资委核准(备案):办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应报送的相关资料。


8.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企业要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拟定职工安置方案(草案),由企业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公司)初审后,报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预审,提出意见。


9. 资产处置和产权转让底价确定:资产处置包括非经营性资产剥离、不良资产损失核销、职工安置费用和改制费用预留等。产权转让底价由市国资委依据经核准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准的净资产数额,扣除以上若干资产处置项目后确定。


10. 对产权转让事项进行公告:企业依据市国资委关于改制企业资产处置和资产置换价格的批复文件,委托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公告。


11. 审批改制方案:企业改制方案参考《西安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流程》,按照市政发〔2005〕43号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部门在审批之前须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及机构的专家,对改制方案进行论证。


12. 企业改制后续工作:企业改制方案批复之后,企业应及时开展改制后续相关工作,包括依法设立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新企业章程;兼并方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履约保证金;依照职工安置方案及有关协议安置职工,办理社保关系的变更和续接;办理企业注销、变更或设立登记等工商手续;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办理资产产权交易及过户手续;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新企业挂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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