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是企业出海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中国企业加速全球化布局,以实现全球产业资源的高效配置。然而,随着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对外投资面临的风险也在增多。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强化企业对外投资监管,为我国企业进行对外投资保驾护航。与2017年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下文称“旧办法”)相比,《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下文称“新办法”)主要有五大变化。

▲图片来源:发改委官网截图
变化一:扩大对外投资者的界定范围
新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包括境内的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结束了2017年旧办法对境内自然人直接对外投资监管规则相对模糊的状态。同时,新办法所指的“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
此外,新办法还对境外投资进行了明确界定,具体包括八种情形:获得境外土地、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企业增资、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等。而且新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在境外再投资也属于对外投资,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理念。
变化二:完善分类分级监管体制
新办法延续了“核准+备案”的分类分级监管模式,并对相应管理方法进行细化,具体分级分类如表1所示。其中敏感类对外投资分为敏感地区投资和敏感行业投资两类。
敏感地区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内乱等的国家和地区;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对外投资的行业。
表1 对外投资监管分类分级表

变化三:健全对外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新办法在2017年旧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报告制度:
前期工作情况报告:针对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或关乎我国与有关国家外交关系的项目;
境外再投资报告:取消3亿美元门槛,所有通过控制的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开展的非敏感类对外投资以及返程投资均需报告;
对外投资完成或终止情况报告:投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
对外投资信息年度报告:每年6月30日前提交,为新增制度;
重大不利情况报告:发生外派人员重大伤亡、境外资产重大损失、外方要求提供技术数据或转让资产等情形时立即报告。
变化四:强化对外投资保护
新办法专设“对外投资保护”一章,以强化海外资产的保护,主要举措包括:
其中推动海外投资利益安全保护体系和能力建设,重点要求投资者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应当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等制度,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处置,投入必要的人员、资金、设备等资源,保障其员工和资产安全。
变化五:细化法律责任体系
新办法对应《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明确了更为具体和刚性的法律责任:
对投资国家禁止的对外投资,责令停止、限期处分股份资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
对未按规定履行核准、备案手续或以虚假材料申请核准、备案的,处以中方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对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核准、备案的,撤销有关文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建立对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新办法第十五条明确,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对外投资及相关资产、权益等的转让、处分,按规定进行对外投资安全审查。这体现了对外投资安全监管从事后向事前、事中延伸的趋势,与《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相衔接。
对企业对外投资的新要求
新办法的出台对企业对外投资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表现为:
一是合规义务从事前审批向全过程管理延伸。企业不仅要关注项目核准、备案,还要关注境外再投资报告、前期工作情况报告、完成终止报告、年度报告、重大不利情况报告等持续性义务。例如,近年来,部分中国企业在半导体、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领域的海外并购受到东道国安全审查限制。新办法将对外投资安全审查独立化、法定化,并延伸至投后资产处置环节,提醒企业在投资前充分评估国家安全影响,建立贯穿投资全周期的合规管理机制。
二是境外再投资报告门槛取消,要求提升监管精细度。过去通过境外平台滚动投资、小额多次投资的企业,现在每笔再投资都需履行报告义务,合规管理复杂度和成本上升。
三是返程投资纳入监管,要求优化返程投资模式。部分境内企业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开展返程投资,新办法将返程投资纳入境外再投资报告范围,企业需在实施投资前1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对原有跨境投融资架构的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我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化、法治化、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新办法顺应对外投资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扩大了投资者适用范围,完善了全过程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了对外投资保护,细化了法律责任体系,要求企业和投资者将合规管理嵌入对外投资决策、实施、运营、退出全流程,以确保海外资产的安全可持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