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央多部门联合举办的形势政策报告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作专题报告,强调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他指出,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行动,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煤炭、石油消费尽早达峰,并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郑栅洁表示,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升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同时推进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在生产生活方式方面,将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细则明确了绿证核发标准与流程,对不同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了分类管理。
细则规定,风力、太阳能、生物质、地热及海洋能发电等项目的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后新投产的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将核发可交易绿证;而自发自用、离网型发电和2023年前投产的常规水电项目,则核发不可交易绿证。独立储能设施放电不核发绿证,但配备储能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需分别计量。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强调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明确信用信息分类,如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失信记录等。
国家能源局公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月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四个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包括云南能源监管办对某发电公司行政处罚案、贵州能源监管办对某发电项目行政处罚案、甘肃能源监管办对某工程公司行政处罚案、浙江能源监管办对某工程公司行政处罚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名单的公示(☜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申报及评审工作,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探索推进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拟支持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及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详见附件)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现予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的通知(☜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月7日,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方案》以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落地为着力点,深化工业互联网规模应用,巩固提升信息通信业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推动制造业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安全可靠供给,产业规模和赋能水平稳居世界前列。推动3—5个通用大模型在制造业深度应用,形成特色化、全覆盖的行业大模型,打造100个工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推广500个典型应用场景。培育2—3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懂智能、熟行业”的赋能应用服务商,选树1000家标杆企业。建成全球领先的开源开放生态,安全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为人工智能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月9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指南》提到,工业绿色微电网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工业余能利用、清洁低碳氢制取与利用、新型储能应用、电能变换与柔性互联、数字化能碳管理等设施或系统。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座谈会 部署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工作(☜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月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座谈会,强调在产业快速发展、全球竞争优势初步形成的同时,必须遏制盲目扩产、低价倾销等非理性竞争行为。会议指出,此类乱象已扰乱市场秩序,削弱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此,四部门将强化监管执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产品质量与生产一致性监督,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同时健全产能监测与分级预警机制,防范产能过剩。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广州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4—2035年。《规划》主要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及《广州面向2049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