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前沿特刊》政策前沿(二):粤港澳大湾区省(直辖市)层面

政策前沿:2022年国家及地方数字产业政策介绍

二、粤港澳大湾区

(一)省(直辖市)层面

1.广东省:发布全国首个数字经济发展指引性文件,构建数字经济“2221”总框架

为落实《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2〕26号),作为全国首个数字经济发展指引性文件,《指引1.0》系统提出了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2221”的总体框架,即主攻“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激活“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两大要素,筑牢“核心基础数字产品”和“数字基础设施”两大基石,持续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及服务支撑体系。

中大咨询认为该指引的主要亮点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在数字产业化领域,提出重点布局消费电子产业、电子系统产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以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新兴产业,并且在加快重点产业培育、推动行业融通发展、优化产业生态环境三个层面出台系列举措支持相关产业发展。二是在产业数字化领域,提出组织各相关企业联合开发基于标识解析的工业APP和标识解析增值服务产业联合体、引导种业龙头企业或产业联盟构建育繁推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区块链建设试点等措施。三是在数据价值化领域,提出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保障市场的统一开放;构建两级数据要素市场结构,激发各类供需主体活力,促进市场的有序竞争;推动数据新型基础设施、数据运营机构、数据交易场所三大枢纽建设等。

2.广东省:聚焦数据开发利用和交易流通,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2〕13号),围绕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针对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等提出系列举措。

中大咨询认为该工作要点的亮点主要在数据价值化方面:一方面在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求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建立健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体系;以及创新提出实施数字增值、数据增富工程,谋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脑”。另一方面是在促进数据交易流通方面,支持建设深圳市数据交易所、推动数据经纪人、“数据海关”试点等,并搭建相关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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