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政策热词:公司法、粤港澳大湾区、前海、横琴

 前 言 

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各部委以及地方主要聚焦碳达峰、对外贸易、粤港澳大湾区、前海和横琴的发展


政策速览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点击阅读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点击阅读详情)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通知(☜点击阅读详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点击阅读详情)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点击阅读详情)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点击阅读详情)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点击阅读详情)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点击阅读详情)


权威解读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一是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意见,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对新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且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公司设置过渡期,要求其将出资期限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二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允许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同时要求发起人全额缴纳股款,既方便公司设立、提高筹资灵活性,又减少注册资本虚化等问题。三是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和劣后股、特殊表决权股、转让受限股等类别股。四是允许公司根据章程择一采用面额股或者无面额股。五是允许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六是规定简易减资制度,允许公司按照规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方式弥补亏损,但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七是增加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失权制度、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规定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的责任。

优化公司治理。一是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二是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监事。三是为更好保障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规定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四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了规定。

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一是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二是完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程序,完善股东临时提案权规定,强化股东民主参与公司治理。三是对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规定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四是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是允许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起代表诉讼。

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一是完善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二是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关联交易等的规范,增加关联交易等的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三是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四是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是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六是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一是新设公司登记一章,明确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事项和程序;同时要求公司登记机关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水平。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明确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和表决的法律效力。三是扩大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范围,明确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四是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五是完善公司清算制度,明确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六是增加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方便公司退出。

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一是设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专章,将适用范围由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扩大到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强调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的领导作用。三是要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当过半数。四是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五是增加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规定。

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一是根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债券审核职责划入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删去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开发行债券注册的规定。二是明确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三是将发行可转债的公司由上市公司扩大到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四是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效力的规定,增加债券受托管理人相关规定。(来源:中国政府网[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8条工作措施。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接轨。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物流便利性,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的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加大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改革创新力度。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来源:新华网[2])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通知 

《总体方案》共聚焦7个方面,提出80项措施,主动全面对接高标准规则,进一步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一是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推动金融、电信等重点领域高水平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跨国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引领服务业制度型开放。

二是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优化完善进境修理货物、商用密码产品、医疗器械等特定货物进口管理,试点实施简化境内检疫程序、扩大预裁定申请主体等便利化措施,着力构建科学、便利、高效的管理模式。

三是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制定重要数据目录,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加快数字技术赋能,推动电子票据应用,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构筑数字贸易发展新优势。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和司法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五是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接轨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优化采购程序,完善采购管理,加强采购监督,构建规范透明、科学严密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

六是推动相关“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支持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鼓励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七是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健全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推进全流程监管。(来源:中国政府网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工作安排,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组织指导有关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

二、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来源:发改办环资 [4])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系统梳理了《纲要》实施两年多来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进展情况,深入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主要举措。

在《纲要》实施进展情况方面,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创新驱动发展步伐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成效初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实体经济根基巩固壮大;国内大循环主体地位更加巩固,国内国际双循环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深化改革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发展的平衡性协同性不断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互利共赢局面持续拓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高;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家经济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扎实推进,有力支撑重点领域发展。

在《纲要》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方面,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影响凸显;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不健全;重点领域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仍居高位;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资源部分错配并存;部分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

对于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主要举措,着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主要目标指标;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确保经济加速恢复和保持稳定增长;着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型开放,有效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着力加强污染治理和碳排放管控,巩固拓展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势头;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扩面提质,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着力筑牢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屏障,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来源:政研室[5])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这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主线和基本理念,在“四个环境+市场一体化”为基础的工作格局中,注重法治保障,夯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基础。

《横琴规划》的10个章节中,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新产业、共建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新体系、完善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在发展目标方面,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区2024年、2029年、2035年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并列出15项具体指标。在原定的宏观目标下,还具体细化至个别经济民生指标。例如,提出到2029年澳门回归祖国30周年时,建设保障性住房7.8万套,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5年,医疗卫生机构千人床位数6个等。

根据《前海规划》,前海将联动港澳打造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在“金融业、提升会展业和商贸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和现代海洋产业”等六大重点产业发力,构建“一心一带双港五区”的空间结构。到2025年,将培育形成金融、现代物流等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初步构建多轮驱动创新体系,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特别措施》主要内容可概括为“6+20”,“6”指的是围绕试点放宽市场准入,聚焦市场主体进入意愿强烈、实行宽准入条件具备的六大领域,主要有现代金融领域、文化旅游领域、科技创新领域、医疗健康领域、专业服务领域和其他领域,“20”指的是20条具体措施。在现代金融领域方面,允许开展便利澳门居民民生类金融服务、全面服务澳门创新资源融资需求、推动内地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和规则接轨应用。在文化旅游领域方面,优化文旅行业市场发展环境、优化文化演艺环境。在科技创新领域方面,支持合作区建设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优化创新创业准入环境、加强科研管理规则衔接、推动合作区全域建设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推动绿色能源国际认证平台建设。在医药健康领域方面放宽中医药市场准入、放宽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支持新型医疗技术研发和应用、放宽港澳医疗机构准入限制、支持高端医美产业发展。在专业服务领域方面,优化港澳专业服务业准入条件。在其他领域方面,放宽数据通信领域市场准入、便利通关入境环境、完善企业商事服务、创新发展澳门特色品牌产业。(来源:国家发改委[6] 、南方日报[7] 、南方日报[8] 、横琴在线[9])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实施意见》提出采用策划、实施、检查、处置模式,推动制造业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建设能力、数字赋能和科学评估,不断追求卓越、实现持续成功。一是增强质量意识。引导企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标准,聚焦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强化用户需求导向,发挥最高管理者作用,推动企业全员参与,加强过程方法应用,实施持续迭代改进,深化质量循证决策,提升关系管理水平,以系统抓、抓系统为导向,增强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二是巩固基础能力。指导企业按照木桶原理、补齐短板的思路,围绕制约质量提升的难点堵点,对照《质量管理 组织的质量 实现持续成功指南》《质量管理 实现财务和经济效益的指南》等标准,找到问题关键、分析问题核心、解决问题根源,不断增强质量绩效,以持续改进实现持续成功。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推动企业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以数字化赋能质量管理,对照《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度评价要求》等标准,科学评判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精准把握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四是评估迭代改进。遵循“企业自愿、地方推动、正向引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贯标、培训、评估、复核”的实施路径,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诊断问题、识别差距、确定等级,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来源:环资司[10])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7年,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0%,工业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13%左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57%。

意见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加快数字技术赋能,全面推动智能制造”“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进产业融合互促,加速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明确一系列举措。其中提出,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优化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制造业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来源:中国经贸网[11])


地方政策主要动向


近期,各地政府主要出台了关于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金融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政策。

产业发展方面,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山东、辽宁分别印发关于新能源产业、氢能产业、新材料产业、软件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业软件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山东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辽宁加快会展业的高质量发展,吉林和青岛都对生物医药产业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规划,重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此外,多地提出推进高新区、试验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上海推进张江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山东印发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9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四川印发《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北京印发《关于打造国家信创产业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经开区信创园)建设成为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高地。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北京、吉林、安徽、广州、西安分别印发《关于公布数字化转型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名单》、《加快推进吉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进长三角枢纽节点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建设若干举措》、《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规划通知。黑龙江和湖北分别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动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湖北省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金融业发展方面,黑龙江和广州提出加快推进金融业发展,分别印发了《黑龙江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宁还在金融方面对企业进行支持,印发《辽宁省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若干举措》。

改善民生方面,北京印发了《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的通知,河南印发了河南省脱贫人口增收行动方案(2023—2025年),湖北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广东印发了《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和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

[1]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xwxcs/art/2023/art_4d25423ee4ec4da988871decf43a7db6.html

[2]https://www.gd.gov.cn/zwgk/zcjd/gnzcsd/content/post_4299307.html

[3]https://www.gov.cn/zhengce/202312/content_6919259.htm

[4]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2/content_6918763.htm

[5]https://www.ndrc.gov.cn/fzggw/wld/zsj/zyhd/202312/t20231227_1362958.html

[6]https://mp.weixin.qq.com/s/_IbbcoOJWNtWgnpx9oKbVQ

[7]http://www.gd.gov.cn/zwgk/zcjd/gnzcsd/content/post_4304679.html

[8]http://qh.sz.gov.cn/sygnan/qhzx/dtzx/content/post_11064440.html

[9]https://mp.weixin.qq.com/s/mFjMdyfq29Mfnof7sEv1lg

[10]https://www.miit.gov.cn/zwgk/zcjd/art/2023/art_50e2e6df39914fa686ed7f5b5f2769a7.html

[11]https://mp.weixin.qq.com/s/LkDhygnypV8sdrcD_qF0wg